\( ̄ε  ̄")/ 要经得起时间的考验 Nobody does it like wrzpdy

7.05.2008

我们时代的精神分裂症

(附言:此为前些年的旧文,透过一件所谓反社会案件来反思其更深层的社会、心理成因。眼下,此类事件有增无减,令人忧虑。)




一个中国普通农民、一个当代版的中国的拉斯科尔尼可夫、出于一种自称是维护宗教神圣性以及自己做丈夫的尊严的“理由”,残忍的杀死了几个被认为是“邪淫的”的铁瓦殿道士。被捕后,然后被当作十恶不赦的恶魔迅速地给处决了。面对“应予做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呼声,我们强大的司法机器充耳不闻,仿佛害怕什么似的。

  那么,我们强大的司法机器害怕的到底是什么呢?

  “程序正义”不是本文要探讨的问题。至于邱兴华是否患上了可以被精神科大夫所定义的精神病,亦非本文所能坐实。本文所要做的,乃是试着从精神分析的角度,去探讨一下邱兴华现象背后的集体无意识心理机制。

  仅就邱兴华的行为来看,得出“精神病”的结论并不困难。但人们似乎忘了,在刚刚过去的整个20世纪,一些人出于一种“神圣的、正义的”理论和观念而针对另一些人的不合理的、不必要的、不对等的大规模屠杀,曾在那么广大的范围里上演着,而人们并不把那叫做“精神病”,只是因为它发生在一群人的身上,而不是一个人的身上。

  然而我们有理由把发生在一个人身上造成几个人的死亡的行为叫做“精神病”,而不把同样性质的却发生在许多个民族身上的造成上千万人的死亡的事情叫做“精神病”吗?给后者取一个更好听的名字并无多大实际意义。重要的是,人类为什么会患上这种群体性的“精神病”。

  医学人类学对所谓疾病有着两个定义:“疾病”(disease)和“疾患”(sickness)。所谓疾病,是指身体器官的生理性病变,不涉及文化心理因素。所谓疾患,是指人在某种文化环境中,以被该种文化环境所定义和给予的“人”的角度对某种痛苦的认知和感受。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并不对这二者加以区分,所以通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医生所要治疗的是疾病,但往往碰到的是疾患。由于医生仍采用的是对付疾病的办法,所以治疗总是遭遇失败。以癌症为例:目前几乎所以曾经给人带来曙光的新的治疗方法最终被证明不过是个神话。人类与癌症的这场战争到目前为止,可谓并未取得胜利。问题出在哪里呢?笔者认为,问题就出在医院里的任何医疗设备都难以对付现代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这种疾患,而现代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正是癌症的一个重要成因。

  那么,所谓精神病,到底是一种疾病,还是所谓疾患?或者说,发生在邱兴华身上的,到底是一种疾病,还是所谓疾患?

  福柯说:“疯癫不是一种自然现象,而是一种文明产物”。罗兰·巴特说:“疯癫不是一种疾病,而是一种随时间而变的异己感”。我想,这两位后现代大师的观点可能会有点不受精神科大夫的喜欢。因为,如果这种观点被普遍接受的话,精神病院是否资格作为一个单独的治疗机构被设置就成了问题。不过,无论人们怎样认识精神病以及怎样治愈那种被叫做“精神病”的异己感,弄清楚它至少一部分的产生机制是有必要的。

  笔者认为,如果对现代生活中的人们所普遍感受到的不适应感的起因加以追究的话,会找到一个源头,也就是为人类心理机能所固有的所谓“利比多定向机制”。这种机制产生于人类那漫长的进化过程。为了生存,人类身上具备了许多种能力,而有些能力可能是相互矛盾的。在具体的某个时段的某种处境中,人为了解决当下的“主要矛盾”,通常会调动大部分心理能量(利比多)无限地去发展某一种能力,而让别的能力处于压抑状态。当然,这些被压抑的心理因素并非消失,只是成为了人的无意识,并等待着其表达机会的到来。这些无意识心理因素是不可以被长久地牺牲掉的。一旦它们被长久地牺牲掉,或者说被隔绝在无意识里不被理睬,它们就会在无意识的世界里暗暗地偷取能量,以等待最终发动一场“革命”,以夺取整个人格的统治权。

  在《圣经》里,发生在保罗身上的事正好提供了这种现象的一个典型的案例。保罗属于犹太人中的法利赛人,长期受罗马帝国压迫的处境让法利赛人更加强烈地意识到保持自己“纯正”的文化传统的重要性,这让法利赛人尤其敏感于本民族人对传统的背弃。当一些奉耶稣为弥赛亚的犹太人宣称一套有违犹太人“纯正”的信仰和观念时,“利比多定向机制”起作用了。对非主流观念的压制和打击就立即上升成了“主要矛盾”。这就是为什么法利赛人狂热地要求钉死耶稣的内在原因。在法利赛人看来“奉耶稣为弥赛亚”就是一种彻头彻尾的“精神病”。而作为法利赛人激进分子的保罗,也就将消灭基督徒及其观念,作为自己的神圣使命。这个时候的保罗,对基督教“精神病”的恐惧,是一点也不亚于我们当代的司法机器对邱兴华们的“精神病”的恐惧的。然而,就在这个法利赛激进分子的“利比多”一边倒到了一个极限的时候,一场内在的“革命”爆发了,这使他的人格取向似乎来了个180度的大转弯,那个被压抑已久的内在的“基督”对他说话了,他一下子从最狂热的反基督者变成了最狂热的基督徒。在保罗身上发生的事,在19世纪的尼采身上也发生了一遍,只是倒了个个儿。

  在人类的身上,这种被容格叫做“反向原则”的心理“革命”已经发生过很多次了。人类也无意识地为自己找到了一个折中的解决办法,也就是为那些被牺牲的无意识因素寻找一种能量表达渠道。也就是制造一个宗教的、社会观念的象征体系,将那些受压抑的无意识因素纳入其中,并通过一系列仪式化行为,让其能量得到释放,从而获得心理世界的平衡。

  我们从保留下来的基督教教义及其来源中,就可以窥见人类的这种无意识企图。当阿波罗、伊希斯、沃丁的信徒们接受了犹太人的一神教后,其旧有的神灵(也就是旧的价值体系和观念)被驱赶到了无意识中。但这些神灵和它们所代表的心理因素就从此被牺牲掉了吗?没有,它们被改头换面地装扮成基督教的神灵和观念又给从后门请了回来。希腊哲学中的逻各斯变成了“弥赛亚”;太阳神阿波罗变成了“真光”;伊希斯变成了圣母玛利亚;荷露斯变成了“圣子”;奥赛里斯的复活变成了基督的复活;倒挂在宇宙树上的沃丁变成了敌基督的标志———倒挂的十字架···新瓶仍然装着旧酒,正如《圣经》所说:“阳光下并无新事”。

  这些旧有的被改头换面了的心理因素就这样构成了一个象征的链条,并借以维系着自远古以来的人类的心理结构的稳定。这个链条构成了人心理的“民主制度”的重要保证。然而,每当人类文明进入一个转折点时,这个象征的链条就面临着被打破的危险。最为严重的一次,莫过于宗教改革和资本主义的兴起。

  这次人类史上最大规模的革命做了一件最可怕的事就是一刀斩断了人与其无意识及其象征形式的联系。从这一彻底决绝的行动中,人类文明向前跨出了一大步,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同时也打开了一个巨大的豁口,人类不再和他的灵魂亲密相处了,某种被无限强调的心理因素取得了对整个人格的绝对的独裁统治。人类把自己的灵魂放逐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象征的链条断裂了。

  那么,这意味着什么呢?

  马克思说:“资本来到这个世上,从头到脚,都流着胧和血”。自宗教改革和资本主义的兴起登上了历史的舞台,一个新的“上帝”开始了它对世界和人心的统治,这个“上帝”就是物质利益。当人的精神结构中,那代表着物质占有的心理势能占据了绝对的统治权,取得了利比多的绝对优势时,人类旧有的价值体系和生活方式被一脚踹进了“地狱”。而那些被牺牲的精神价值会就此自动消失吗?不。它们会本能地试图为自己找到一个象征性的出路,而这个出路通常是由向传统的宗教仪式及旧有生活方式作出一定程度的妥协和回归来获得的。但现代技术文明所支持的“逻各斯中心主义”与“唯物质主义”却是那么地不喜欢妥协,它就象癌细胞似的不喜欢和异己和平共处,它更喜欢一路通吃,不给竞争对手以任何一点活路。这就让那些被牺牲了的东西就象被判处死刑的犯人般再无说话的权利。踩在“胧和血”上,对物质的占有,成了人类顶礼膜拜的新的神明。它傲慢的颁布着它的新规矩:“不可以有别的神”!

  这个新“神”的“独裁专制”有着两种表现形式:在宗教的领域,就是消除自身内部的一切来自异教的象征因素,而代之以一种单维的贫乏的宗教观念和崇拜仪式,并将它加以制度化并大规模的自我复制,以图对现代人那贫乏的灵魂实施绝对的统治。与传统宗教最大的不同,就是它将世俗的世界和超验的世界混为一谈,把世俗世界的得失等同于超验世界的得失。甚至用世俗世界的得失标准去作为超验世界的得失标准。它的代表就是基督新教的加尔文主义。

  在世俗的领域就是一种普遍的“唯物质主义”及其生活态度的泛滥。这种生活态度鼓励人把自己仅仅视作物质的存在物,人的得失成败只能放到物质的世界里来衡量。人之存在的意义,只能由物质来给予。

  甚至于。这种世俗领域的“唯物质主义”竟然得到它的现代同伙加尔文主义的思想支持,它被后者告知,物质财富的占有,乃蒙恩为上帝选民之确证!所以,19世纪末的欧美超级资本家多是虔诚的加尔文教徒,并且,心安理得地把对劳工的残酷剥削,视为上帝所赐给的天职。仿佛只有劳工们的悲惨生活(也就是预定不得救),才能证明他们的富足,乃“上帝”对他们的特殊眷顾

  就这样,人类精神世界的“生物多样性”被这两个现代“恶棍”给谋杀了。谋杀的结果,就是人只能以一个肉身性的存在去独自面对物质世界那命定的败坏。也就是说,人们只能以作为物质的自身,去爱或恨着资本家或无产者的“上帝”,却不明白,作为物质的自身去爱或恨着的,只不过是同一个“上帝”———也就是“唯物质主义”。

  就正如我们从大自然被破坏了生物多样性的局面中所看到的一样,人类精神世界中“唯物质主义”的癌细胞也在疯长。那些失去了他传统象征形式以及生活方式和价值观的因素找不到它表达其需要的途径,它便在无意识的“地狱”里诅咒着我们的生活,并寻求着“革命”的机会。这种心理世界的严重失衡被我们日常所感受到的,就是弥漫于现代人身上那要命的焦虑、空虚、仇恨、和忧郁。

  人是不能长久的承受住这种来自无意识的诅咒的,生物有机体的自我保护本能会自动为人谋求自救之道。当然,自救并不总是成功的。这种自救之道通常误入歧途地表现为两种方式:

  1 消除自我。将自我融入于一个外部世界的庞大的集体性存在中,并集体性地将焦虑投射到被“集体”设定为“敌人”的东西的身上,以图避免因自我的心理失衡所带来的自我毁灭。它常常表现为狂热地投入一场迫害“异类”的群众运动中去,并在这个无差别的集体镜像中,获得一种狄奥尼修斯般的陶醉感,以弥合自我所不能承受的心理诸元素间的分裂。也就是说,这一解决之道的本质就是委身于一种集体性的精神分裂来替代个人的精神分裂。

  2 自我神化。把自己塑造成一个担负着天命的先知或圣人,妄想自己无所不能。并借着某种对被设定为“异端”的东西的攻击和毁灭,来获得一种被妄想出来的庞大感。也就是说,这种自我神化是建立在这样的基础上的:通过极度地自恋与极度地藐视他人的存在,来确立自己妄想出来的神明般庞大的自我感,从而弥合个人所承受不了的精神分裂。这第二种解决之道的本质就是让整个自我扮演这场精神分裂中的优势一方,来免除精神分裂所带来的痛苦。

  上述两种误入歧途的解决之道也分别表现为正面和负面的两种结局。

  1 消除自我的两种结局:正如我们在生活中最经常看见的那样,生命个体把自己交给了集体,成为一个作为集体之一份子的存在物。当这个集体代表着“进步”的、“道德”的势力的时候,个体也因此是“进步”的、“道德”的。个体甚至还可能成为英雄人物(如雷锋等),这就是正面的结局。但一旦个体所归附的集体不再“进步”与“道德”的时候,那么所依附在它身上的生命个体也概难免陷于集体性的败坏。这就是为什么现今中国的官场或利益集团内部的腐败通常是“一窝烂”的原因。一个只能作为集体性存在物的人是不能具有出于个人人格的道德决断力的。

  2 自我神化的两种结局:当一个有着自我神化气质的人(他们通常处于社会的边缘状态)的攻击性与表演性表现正好满足了某种被压抑的社会心理的时候,这个自我神化的人就很容易被人们戏剧般地视为偶像,而通过崇拜向其投射“超我”。而这就为这个具有自我神化气质的人跻身“领袖”之列制造了可能性。这个人物因为被当作了偶像,他那狂妄的攻击性与表演性对他而言不再是一个不利因素,而成了可以大加利用的条件。这个人物不需要使自己成为一个“好人”、一个完整的人,他只要能攻击、能作秀,且将攻击和作秀的技巧发挥到极至就可以功成名就。这种人在人群中所占比例不大,但他们对社会的影响力却是难以估量的。他们可以在特定历史时期成为对陈旧的社会体制摧毁者或新风尚的倡导者,从而有功于历史之进步。但他们也会成为一种破坏社会健康的一种力量,因为既然偏执和狂热恰恰是将他们推上成功的宝座的法宝,那么他们是一定要把偏执和狂热发展到极至的,直到自身被偏执和狂热所毁灭而后已。这种人如果当不上政治新秀,则会成为娱乐明星。

  当然,在现实生活中还有另一种人,他们在试图消除自我以融入一个强势集体的过程中失败了,他们被隔绝于社会强势集体之外,他们找不到一个集体认同感。他们曾经是社员、工人。随着社会变迁,他们失去了社员、工人的身份。作为替代,社会给他们了一个可能成为小老板的幻想。他们被抛掷在一个没有退路的只能以“成为老板”为赌注的的赌局里。他们中大多数是弱者,也就是说几乎没有靠自我神化而成为“领袖”的可能性。那么当他们一旦沦落为这场赌博的牺牲品时,他们又会怎样安顿自己的存在呢?

  假如他们的秉性不那么“老实”的话,他们会毫不犹豫地把自己的失败转化为仇视社会的行动,也就是让自己成为没有道德底线的“匪类”,那是他们维持自我的“正常”的唯一的出路。但如果他们内心的道德感甚至不给他们这唯一的出路,那么,他们会怎么样呢?

  他们只好独自地无保护地去承担起精神分裂的症状。他们会妄想出一个“神明”或“真理”,在无意识里,这代表着他们未能融入的强大集体,也代表着他们的“超我”。同时,他们也会妄想出一个“邪恶的敌人”,在无意识里,它意味着那些让自己受挫的因素,也象征着自我的失败。他们会这样妄想:是“邪恶的敌人”亵渎或危害了“神明”或“真理”。当然这其实是个隐喻,隐喻着他们失败在于自我和自己曾经拥有的身份感的断裂。他们无意识地要追究造成这种断裂的责任者。然而,由于责任者其实是社会,社会又是那么地庞大和抽象,是不可追究的,他们只好在无意识里通过妄想把这个责任者指派给具体的个人或人群。那么,剩下来的,就是怎么追究了。由于他们的自我是个失败者,这让追究变得没有力量。于是,妄想在这里又一次起作用了。他们会妄想自己被“神明”或“真理”赐予了使命,也就是去“惩罚”那些“邪恶的敌人”。并且,只有惩罚了“邪恶的敌人”,他们才是被“神明”或“真理”接纳的人,他们只有被“神明”或“真理”接纳,他们才能获得一个整全的自我感,才能重新缝合其自我的分裂。于是乎,发生邱兴华身上的一幕上演了:他们狂热地自命为“神明”或“真理”的代言人,对被视作“邪恶”的人进行肉体上的消灭。并且,绝不认为这是不道德的。相反他们认为这恰恰维护了“道德”。

  这一过程倘若发生在少数人身上,他们会被惊恐万状的社会视为“恶魔附体”或“精神分裂症”。但当消除自我融入集体与自我神化从而自我保全的手段遭遇到大规模的失败,以至于社会中的大多数人都只能选取精神分裂症式的解决之道时,“精神分裂症”这个词就不再适用了,我们通常会用另一个词去命名它———“法西斯主义”。

  也就是说,发生在邱兴华身上的事其实和发生在纳粹和红卫兵身上的其实是一回事,所不同的,后者集合成了一个新的集体,并投身于这个集体性症状从而妄想性地缝合了自我的分裂而已。而这种精神病产生的根源,就是我们所处时代的人类精神的象征性断裂在普遍地上演着,而我们又没有找到一个真正的解决之道。

  现代物质文明本身就是一种“精神分裂症”。我们大多数人没有成为邱兴华,只是因为我们大多数人恰巧选择了与邱兴华不同的精神病症状,或者选择了与邱兴华相同的症状而只因为人数众多,不被人们认为是“精神病”而已。

星条旗保护焚烧它的人

——得克萨斯州诉约翰逊案(1989)

作者:任东来

爱国主义是普通百姓共同的情感,世界各国都有,只是表现形式不同。有的国家是用充满激情的口号,有的国家是用声势浩大的集会游行,也有的国家是自发地悬挂国旗。在美国,每逢7月4日独立日或其他重大场合,很多家庭就会在自家门口插上国旗表示庆祝和团结。2001年9月11日,恐怖主义者劫持了美国飞机,撞毁纽约世界贸易中心姐妹楼和华盛顿五角大楼,造成近4千人死亡的悲剧。事发之后,美国商店里的国旗被一抢而空,家家户户悬挂国旗,表达在国家受难之际人民的忠诚和团结之情。据统计,“9·11”之后,美国商店出售的国旗至少有两亿面之多。

在美国,没有其他任何象征能比国旗更为重要和扯动情感的,连美国的国歌都是以颂扬国旗为主题。这首《星条旗永不落》(the star-spangled banner)是作者弗朗西斯科(Francis Key)爱国情感的自然流露:在1812美英战争之初,弗朗西斯科被英军俘虏,囚禁在英国的军舰上,当他看到海岸堡垒上美国的国旗在英军猛烈的炮火中依然高高飘扬时,触景生情,心潮澎湃,一气呵成这首不朽的歌曲。因此,在一般美国民众看来,国旗象征了美利坚民族的辉煌和荣耀,代表了国家的团结和伟大,为此,美国50个州中有48个通过了保护国旗不受玷污的法律。

正因为美国人视国旗为神圣的象征,因此,世界上反对美国的人们也常常以焚烧美国国旗为乐事,表达他们对美国外交政策和生活方式的不满和愤怒。见到此情此景,美国人虽然痛心疾首,但也无可奈何,因为那毕竟是发生在世界其他地方的事情,美国管天管地,也管不了其他国家民众的放火焚旗。

不过,就是在美国的地盘上,也有一批对自己政府不满的美国人以焚烧国旗作为表达自己观念的方式,来批评和抗议美国政府的一些做法。他们知法犯法,目的就是维护他们所认定受美国宪法第1项修正案保护的“表达自由”。

一、约翰逊扯旗焚烧 惹上官司

1984年8月,共和党在美国西部得克萨斯州(Texas)的达拉斯举行全国大会,再次推选保守的现任总统里根(Reagon)作为共和党总统候选人,竞选连任。在其第一届任期内,里根对内实行“杀贫济富”的财政和税收政策,对外扩军备战,与苏联进行新的冷战。他的这些内外政策遭到了一些左派人士的猛烈批评。

对左派人士来说,共和党大会也是他们表达不满和愤怒、吸引民众和媒体眼球的大好时机。一群号称是“革命共产主义青年旅”(revolutionary communist youth brigade)的团体百十号人,在其领导人约翰逊(Gregory Lee Johnson)的率领下吵吵嚷嚷地穿过达拉斯市中心,抗议共和党偏袒大企业的政策。他们一边呼喊反对共和党、反对里根的口号,一边用喷枪向沿路的政府机构大楼涂鸦,还不时地破坏草坪和绿树泄愤。其中的一位随手拔下一家银行门前的国旗给约翰逊——本来,这面国旗是为了庆祝共和党大会而悬挂的。当他们示威来到市政厅前,约翰逊将一瓶煤油倒在了这面国旗上,他的伙伴则用打火机将其点燃。这些示威者一边焚烧,一边开心地欢呼歌唱:“美国,红、白、蓝,我们对你吐口痰。”

当时有不少旁观者在场,但面对狂热亢奋的示威者,他们敢怒不敢言。等到示威者散去后,一位叫丹尼尔·沃克(Daniel Walker)的旁观者才小心翼翼地收拾起被焚国旗的残片,伤心地把它埋葬在自家后院。

一位便衣警察目睹了整个过程,并用对讲机向警察总部作了报告。警察随后逮捕了约翰逊,并指控他违反了得克萨斯的一项州法,该法禁止亵渎“庄严的东西”(venerated object)——它们不仅包括美国国旗,而且也包括得克萨斯州旗、公共纪念物和墓地。除了阿拉斯加(Alaska)和Wyoming两个偏远州外,当时美国其他47个州和华盛顿特区均有类似的地方法律。

那么何谓亵渎呢?该法的定义是:行为者明知其破坏行为会严重冒犯那些看到和发现其所作所为的人,仍一意孤行。

因此,此案的关键是必须有人出来作证,声明约翰逊的焚烧国旗行为伤害了他们。检查官很容易就找到了沃克等目击者作为证人,他们明确表示,焚烧国旗是对他们情感的严重冒犯,为此他们心痛不已。约翰逊立马被判有罪,处以有期徒刑一年和2000美元罚款。

约翰逊和他的伙伴当然不服,便将案子上诉到得克萨斯的刑事上诉法院(the Texas court of criminal appeals)。在法庭上,约翰逊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振振有词:“我烧国旗时正是里根被提名为总统候选人。不管你是否同意,当时没有其他象征性的言论能比焚烧国旗更有力地表达(我们的看法)。这完全是一个姿态。我们有新的爱国主义,不是没有爱国主义。”

出乎达拉斯地方检察官的意料,上诉法院不仅推翻了定罪,而且接受被告辩护律师的看法,认定约翰逊的所作所为乃是一种“象征性的言论”(symbolic speech),因此应该受到宪法第1项修正案言论自由条款的保护。违反美国宪法的不是约翰逊焚烧国旗,恰恰是禁止并惩罚损坏国旗的这项得克萨斯州法!

在地方检查官和普通民众看来,这一判决简直就是颠倒黑白、为虎作伥。但这些法官却振振有词,搬出了41年前最高法院在West Virginia board of education v.Barnette一案中的裁定。在该案中,最高法院裁定,向国旗致敬是一种表达的形式,受到宪法第1项修正案言论自由条款的保护,因此政府强迫公立学校的学生向国旗致敬就是违反“言论自由”。同理,焚烧国旗也是一种表达,自然应受宪法保护。

不过,得克萨斯刑事上诉法院无权宣布得克萨斯州法违宪,而且这一问题毕竟涉及到无数美国民众对国旗神圣情感的大问题,众怒难犯,还是推给联邦最高法院的好。因此,他们要求最高法院审查州法是否合乎宪法。这就给了检方一个申诉的机会。


二、言论自由绝对 焚烧国旗无罪

五年后,这个官司才在最高法院开庭审理。

1989年3月21日,控辩双方进行了一场激烈的辩论。达拉斯的地方检察官主要强调两点:一是得克萨斯州法之所以要制裁焚毁国旗这类行为,是因为它们严重冒犯了(offense)无辜者的利益,从而破坏了社会的安定团结(breach of the peace);二是“国旗作为民族和睦和国家团结的象征”,得克萨斯州有着义不容辞的维护之责。

为约翰逊辩护的律师名叫威廉·肯斯特勒(William Kunstler),此公一向以为左派辩护而出名。他辩解说,约翰逊和他的伙伴所进行的示威完全是非暴力的,他们也没有向目睹焚烧国旗的路人挑衅,怎么就能说他们这一表达自己政治倾向的做法对这些人构成了损害?这完全是欲加之罪。

在这一案件的法庭内部讨论中,最高法院法官中的开明和保守两派泾渭分明,意见针锋相对。布伦南(William J. Brennan, Jr.)等3位开明派大法官坚持“言论自由”的绝对性,斯科勒(Antonin Scalia)虽然是保守派,但却是言论自由的坚定支持者。首席大法官伦奎斯特(William Rehnquist)等4位保守派则强调焚烧国旗不是一种言论表达,而是一种有害社会稳定的行为。由于两派意见尖锐对立,1988年刚刚由里根提名任命的大法官肯特(Anthony Kenndey)投下了关键的一票:他站在了开明派一边。最终,最高法院以5:4的票数通过了维持得克萨斯刑事上诉法院原判的决定。

25年前,就在同一个法庭,布伦南大法官就《纽约时报》公司诉萨利文(New York Time Co.v.Sullivan)一案起草了著名的判决书,这次,在其大法官生涯即将结束之前,他再次成为言论自由的守护神。在由他起草的多数意见中,布伦南非常巧妙地区分了“言论”(speech)和“行为”(conduct)之间的不同,因为对美国政府来说,限制有害行为要比限制有害言论容易得多。因此,他首先强调约翰逊的亵渎虽然也是一种行为,但却是一种“表达行为”(expressive conduct),因为它旨在“传达一种特定的信息”。他引用以前的案例说明,它“带有足够的交流万分而成为宪法第1和第14项修正案的保护对象”。

但在“表达行为”(expressive conduct)和“纯粹表达”(pure expression)之间还是有区别的,因为最高法院在美国诉奥布利(United States v.O'Brien)案中裁定:“如果同一行为中既有言论成份又有非言论成份时,而且政府有充足的和重要的理由来调节非言论成份时,对宪法第1修正案的自由可加以偶尔的限制。”据此,得克萨斯州认定约翰逊的焚旗行为包含了一种有害的非言论成份,必须加以限制,因为他完全可以不采取这一亵渎行为来批评美国。

针对这一说法,布伦南指出,得克萨斯州不能因为焚旗所包含的有争议性的内容或者仅仅因为造成对他人的冒犯,而以这种“偶然调节”作为限制言论的借口。既然是焚旗所表达的政治信息而非焚旗本身伤害了他人,因此,它实际涉及的就是言论,而言论自由是最根本的宪法权利,因此,对它的任何限制必须经受“最严格的审查”。而根据最高法院1969年的一项判决,只有那种煽动他人立即进行无法无天暴行的言论才能根据美国诉奥布利案的先例加以限制,而约翰逊的所作所为显然没有到达这一地步。

至于控方律师所云得克萨斯州有义务保护作为国家象征的国旗,布伦南表示,在民众的情感中国旗的确有其“特殊的地位”,但约翰逊的行为“将不会对我们的国旗所起的特殊作用以及所激发起的情感构成危险”。他还引用70年前霍姆斯(Holmes)在艾布拉姆斯诉美国案(Abrams v.United States)中所表达的异议,声称“没有人会认定,这样一个无名之辈的这一姿态会改变我们民族对其国旗的看法”。

布伦南用一句话概括了他对公众自由的看法:“如果存在着一项支撑宪法第一项修正案的根本原则的话,那就是,政府不能因为社会感到某种观念激进或不能接受(offensive or disagreeable),就可以简单地禁止其表达。”根据这一原则,“州政府防止扰乱治安的公共利益并不支持这项定罪,因为约翰逊的行为并未威胁扰乱治安。州对维护国旗作为民族和国家统一象征的愿望,亦不足以支持其对(约翰逊)政治表达的刑事定罪。因此,我们维持得克萨斯刑事上诉法院的判决”。

在保守派的反对意见中,几位大法官更多的是用情感而不是逻辑来表达他们的反对意见。

首席大法官伦奎斯特是位参加过第二次世界大战的老兵,对国旗有着神圣的感情。据当时在场的记者报道,布伦南在宣读多数意见时,坐在旁边的伦奎斯特多少有点怒目而视。在其反对意见中,伦奎斯特用整整6页的篇幅,从美国革命到越南战争的历次战争所产生的爱国主义诗歌和文学中摘引资料,考察了国旗在美国文化和传统的重要性。

伦奎斯特指出:“200多年来,美国国旗作为我们民族的象征,有着独一无二的地位。这一特性使政府有理由禁止约翰逊焚烧国旗这类行为”。接着,他就从美国革命一路谈起,谈到1812年战争、南北战争、一战二战、韩战越战等历次战争中国旗的作用,最后,他用充满感情、带有诗意的语言描述了国旗的神圣:“不论是和平还是战时,国旗都是我们国家的象征。从国会山到数以千计的地方法院和市政厅,在战舰、飞机和军事基地上,国旗标志着我们国家的存在。两面国旗安插在我们法庭的显著位置。在每年的阵亡官兵纪念日(Memorial day),无数国旗被安放在死去亲人的坟墓上。根据传统,国旗覆盖在美国阵亡官兵的棺木上,然后交给其家属……国旗鉴别着合众国的贸易船只,且无论国旗飘扬在何处,联邦法律都保护着我们的商业。”因此,“没有任何其他的美国象征受到和国旗同样普遍的荣誉”。“不论他们具有何等社会、政治或哲学信念,成千上万的美国人对它表示着一种近乎神圣的崇敬。”在他看来,“约翰逊公开焚烧美国国旗并非是阐述任何观念的必要部份,同时却可能煽动扰乱治安。……这种抗议形式深深触怒了许多人。得克萨斯州法律允许所有其他形式的象征性言论以及一切可以想像的口头言论来表达他对国家政策的深切不满”,但他却选择了公开的焚旗,因此,约翰逊的所作所为不仅不是一种值得保护的言论,而且“无异于口齿不清的鼓噪或叫嚣”,“应用于本案的得克萨斯州法律应受到肯定”。

另一位二战老兵出身的大法官史蒂文斯(John Stevens)平时很少表示不同意见,此时也按捺不住自己的情绪,在独自提出的异议中动情地指出:国旗所代表的象征并不只是“民族和国家的统一”,它还“标志着选择这个象征的社会观念以及激发这些观念茁壮成长的特殊历史。它象征着勇气、决心、以及把十三州的雏形变成世界大国的天然智慧,象征着自由、平等机会、宗教宽容和其他类似的民众的良好意愿”,因此,“作为象征,国旗无价”。他还把国旗与美国人的爱国激情联系起来,历数了美国前辈先哲为国旗的荣誉而奋斗的事例,声称“如果自由和平等的观念值得为之奋斗的话——我们的历史证明它们是值得的,那么,国旗作为这些观念所具有力量的独特象征,值得我们保护免遭不必要的玷污就是不证自明的”。

大法官肯特投下了多数票中关键的一票,他也特别写下为自己行为辩解的补充意见:“一个严酷的事实是,有时我们必须作出我们不喜欢的决定。我们这样作,是因为他们是对的,在宪法和法律决定结果的意义上,它们是对的。”他无奈地承认:“本案最能显示运用司法权力所经常遇到的困难……国旗历来表达着美国共享的信念——对法律、和平及维系人类精神的自由的信念。本案的决定迫使我们承认坚持这些信念所要付出的代价。一项痛苦而又基本的事实是:国旗保护那些蔑视它的人。”肯特的感叹反应了美国知识精英对言论自由原则近乎宗教般的顶礼膜拜,甚至连保护国旗——这一最为美国人珍视的自由象征——的行为,也必须服从言论自由这一原则,而不能有所例外。

这一判决出乎很多法律专家的预料,因为根据美国的宪政传统和对宪法第1条修正案的保护越来越充份的趋势,票数不应该如此接近。可见,这一表决实际上反映了进入80年代以后,随着沃伦(Warren)法院开明派大法官逐渐退休,由共和党政府任命的保守派大法官开始占上风,有关判决逐渐朝限制个人权利和联邦政府权力方向摆动。国旗案一年后,布伦南大法官退休,接着,1991年黑人大法官马歇尔(Marshall)也退休,沃伦时代最终宣告结束。由于卡特(Carter)总统运气不佳,没有机会任命最高法院大法官,结果从尼克松(Nixon)到布什(Bush),4位共和党总统一共任命了10位大法官,而克林顿(Clinton)在8年任期中才有两次任命的机会。现在的大法官中有6位是共和党任命的。

在烧国旗问题上,开明派大法官为何要向广大民众的爱国主义热情泼冷水呢?这个问题相当复杂。历史教训告诉我们,爱国主义常常走火入魔。想当年,德国法西斯和日本法西斯都是在强烈的爱国主义和民族主义激情上产生的,无数的罪恶和暴行也都是在爱国主义和国家至上的狂热情绪中进行。因此,在焚烧国旗问题上,冷静和理智显然应当高于激情和狂热。 


三、民众哗然 结成同盟争取修宪

最高法院的一纸判决,意味着全美48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有关保护国旗的法律失效。尽管最高法院在判决中强调:“事实上,我们今天的判决将加强——而非削弱——国旗在我们社团中理应受到的尊敬。我们的决定再次肯定了国旗本身最能反映的自由原则。我们容忍类似约翰逊在本案中的批评行为,乃是我们力量的标志和源泉……。我们惩罚亵渎,并不能使国旗变得神圣,因为如果这么做,我们就淡化了这个令人崇敬的象征所表达的自由。”但这些措辞根本不足以平息美国护旗爱国主义者的愤怒。自60年代位置祷告案以来,还没有哪一个判决引起民众如此强烈的愤怒。报刊上刊登了数千封群众的批评信,新当选的乔治·布什(George Bush)总统——另一位二战老兵——建议通过宪法修正案来推翻最高法院的决定,众议院通过谴责最高法院决定的议案时无一人投反对票,参议院也不分党派,通过了谴责最高法院决定的两党联合议案,对此,只有三人反对。在美国最大的退伍军人组织——美国军团(American legion)等利益集团的强大压力下,国会两院又很快通过了保护国旗的联邦法律,禁止对国旗进行任何形式的亵渎,而不论此举是否构成对他人的冒犯。

但就在《国旗保护法》生效的当天(1989年10月30日),已经获得自由的约翰逊再次焚旗,以身试法——不过这次不是在得克萨斯,而是在美国政治心脏国会大厦的台阶上!但他一不留神却迟了一步,落在了一位来自Seattle的艾奇曼(Eichman)女士及其伙伴后面。有最高法院判决的撑腰,艾奇曼等人根本不怕被捕。而且,这些激进派知法犯法的目的,就是要让最高法院判决该法违宪。

案子很快上诉到最高法院。尽管有民众和国会的压力,最高法院依然我行我素,1990年6月11日,在美国诉艾奇曼(United States v.Eichman)一案中,最高法院再次以5比4的票数判决《国旗保护法》无效,重申其焚旗合法的立场。

这样一来,美国的那些护旗爱国者惟一的希望就寄托在用宪法修正案的办法来推翻最高法院的判决上了——只有这样才能保护他们心目中庄严神圣的国旗。就在这一判决宣布的十天后,护旗派议员在众议院和参议院分别提出了一项保护国旗的宪法修正案,但均因没有超过三分之二多数而失败。

在美国,要通过一项宪法修正案谈何容易!它不仅需要国会两院三分之二多数通过,而且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由四分之三州批准。在美国200多年的历史上,只有4次通过宪法修正案的方式推翻了最高法院的判决。

1994年8月,笔者亲眼目睹了以美国军团为首的65个全国性爱国民间社团在国会山下庄严宣誓、成立美国公民护旗同盟(the citizens flag alliance)的情景。他们发誓要在全美范围内进行一场声势浩大的游说运动,促使国会通过这一修正案。

在美国公民护旗同盟的推动下,48个州的议会通过决议,表示赞同一项保护国旗的修正案,而且,他们的努力还在国会里获得了积极的回音。但最终,仍然无法通过国会参议院这一关。1995年、1997年和1999年,众议院先后三次以312比120、310比114和304比124票的微弱三分之二多数通过了修正案,但参议院的投票结果却差强人意,令护旗派大失所望:1995年的投票是63比36,离三分之二多数仅差3票;1997年该修正案未能列入讨论议程;而2000年3月的投票则是63比37。尽管是老太太过年,一年不如一年,但美国公民护旗同盟并不善罢甘休,声称“我们将战斗至地狱结冰,然后继续在冰上战斗”。


四、民众与精英较量 民主与法治平衡

以美国公民护旗同盟为主体的护旗派都是那些最普通的美国人,他们很认真也很简单地把事务分成好和坏、对与错。因此,在该同盟的组成名单中几乎没有一个知识分子和专业人士团体,基本是一些传统的退伍军人、劳工、移民和妇女组织。盖洛普的民意调查也显示了这一点:在被调查的人群中,高中和高中以下文化程度者有86%支持修宪护旗,而有大学学位的人群中则有60%反对这样做。

那么,护旗派的对手又是什么人呢?他们是言论自由的坚定支持者。尽管他们并不认为焚烧国旗的作法得当,但他们却相信表达自由原则的至高无上,尊重最高法院的开明判决。这些人恰恰是美国社会的精英,特别是那些创造思想、制造文化、控制舆论、主导潮流的知识分子。为了维护个人的表达自由权,他们非常理性地接受国旗被践踏、遭污损的现实,承受由此不得不付出的情感上的代价。

因此,就阶层构成而言,这场轰轰烈烈的护旗运动实际上可以看作民众与精英的较量。

如果用简单的全民公决来决定是否修宪护旗,护旗派必将大获全胜。但是,美国宪政的巧妙之处在于,它不仅在制度上保证民主的权威,同样也限制多数的专断,保护少数的权益。由制宪先贤精心设计的美国宪政体制不仅旨在防止个人的独裁,而且也要阻止多数的暴政。这一制度设计的最大特点不是它的民主,而是它的法治——它以非常明确的语言极为具体地规定了重大政治问题上的法律程序。以宪法修正案为例,它首先必须在国会两院以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其次要在规定的时间里经四分之三州批准。

护旗派难以实现其目标,说明美国政治的精英性,但这并不能否认美国政治的另一个特性,即它的草根性。70年代初到80年代初有关平等权利的宪法修正案(equal right amendment:ERA,平等权利修正案,又译男女平权修正案)的命运则证明了后者力量的强大。

美国社会中女权主义力量之大、势头之猛、冲劲之足,令人咋舌。仅以最能够反应社会变迁的语言为例,不仅中性化的chairperson代替了chairman,而且出现了用女性历史herstory代替实际上不分性别的history、用中性化的humankind代替mankind的现象。女权主义者对传统妇女角色的挑战深得知识分子的支持,但他们打造的“平等权利修正案”(ERA)尽管早在1972年就由国会两院以三分之二多数通过,但是,到法律规定的1982年6月各州批准的最后期限内只争取到了35个州的批准,离所需要的37个州仅差一步之遥。女权主义者和他们的支持者十年的苦苦努力前功尽弃!显然,美国广大民众还是认同于传统的妇女观。

焚烧国旗案非常典型地凸现美国宪政的若干特点:

首先是司法和立法的制衡。最高法院可以裁定焚旗合法,从而导致48个州地方法律失效,但国会可以通过联邦法律表明立场;在最高法院判处该法违宪后,国会可以寻求宪法修正案来推翻法院判决。

其次是国会内部的制衡。宪法修正案需要参众两院分别以三分之二多数通过。

第三是联邦和州的制衡。国会通过的修正案必须经四分之三州的批准才能生效。

第四是精英和民众的制衡。大众以“量”取胜,但精英则以“质”见长。在ERA(平等权利修正案)中,精英虽经苦战,仍无法获得四分之三多数;而在护旗案中,它却可以轻易获得三分之一的少数而占据上风。

最后,在争取宪法修正案的过程中不可以成败论英雄。昨日的ERA(平等权利修正案),今日之护旗运动,都是极有影响的政治社会化进程,它使无数人认识到男女平等权利之重要、言论自由之珍贵、国旗之意义,学习到美国宪政法治的动作程序。

美国最高法院判决焚烧国旗合法后,很多人猜测这下子美国国旗一定遭殃倒霉了,出售星条旗的商店肯定发财了。但信不信由你,此案判决后,美国国内焚烧国旗的事件几乎绝迹了。如果连烧国旗都合法,那烧它还有啥意思?

由此看来,不让吃的饽饽才是最香的饽饽——古今中外似乎都是一个理儿。

马列主义的错误在于忽略了人的本性

马列主义兴起于十八世纪中叶,兴盛于19世纪,在全世界的影响非常的深远,从巴黎革命到苏联的十月革命,直到第三世界的国家普遍将马列主义作为国家的基本的国策,从开始的乌托邦式的共产主义梦想到社会主义国家在世界的建立,见怔了马列主义在世界的兴起。东西方的对抗,正式以马列主义为意识形态的国家与非马列主义意识形态国家的直接的对抗,1990年的东方集团解体,马列主义意识形态的国家相继发生了颜色的革命。关于马列主义的历史在此不多讲了,有兴趣的各位可以去看看相关的材料,这方面的材料还是很多的。


我学马列主义本不是自愿的,谁让咱生在里社会主义的中国哪,整个国家的意识形态就是马列主义,并且一直将马列主义奉为至尊宝典,从小学开始就给学生们灌输,是不学也要学,没有办法,我基本上通读了有关马列主义的相关著作。合上书,回头看看自己周围,比较一下各种情况,不谨产生了自己的一些认识。


马列主义哲学部分是正确的:


马列主义的哲学部分还是有一定的道理的,在实践中能够站住脚跟。这包括:马列主义关于意识和物质的关系;运动和静止;量变和质变等等,其基础的纯哲学部分在实践中还是能够经得起检验的。与黑格尔等人的形而上学的哲学观点要先进的多,也是要科学的多。经过社会经济特别是科技的发展,我们当今的社会正是验证了马列主义哲学的科学性,运用马列主义的哲学观点,我们能够正确的认识到死亡,也就是意识的消灭,意识的消灭是随着物质的消灭而消灭的,物质决定了意识,是意识存在的前提和先导。大自然的千边万化也证明了运动的永恒性,达尔文的物竞天择也说明了运动的永恒性,任何的生物要随着运动而运动,随着运动而改变,做不到与时惧进的适应环境的不段变化最终的结果就是被淘汰。


马列主义的理想部分是残缺的:


马克思根据其自己的哲学基础,通过对资本社会的观察,根据自己的意想和推断,设计了人类社会的理想中的状态,那就是最终的共产主义,并且他还做了一定的分析,共产主义是必然实现的,其前面必定有一个很长的社会时期,也就是社会主义时期,恩格斯和列宁对此进行了发展。在十月革命的炮声中,人们看到了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建立,全世界在马克思思想的引导下,在十月革命的影响下,相继在一些国家发生了红色革命,建立了社会主义的国家,继而出现了社会主义的阵营。让谁也没有想到的是不到一百年的时间,这些国家相继垮台了。我认为分析其中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第一;马克思的思想是建立在一个不动的圆点的基础上。马克思当时所出的环境是资本生成的初级阶段。他所看到的是社会的表象,他发现这个社会都在围着钱转,钱是这个世界运转的一切的动力和源泉。


他的那些关于生产力的分析也不是他自己的,很大的部分是在转述著名经济学家亚当*斯密的观点。比如关于生产力,关于价格,等等吧。马克思的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形式是建立在理想的基础上的,是没有根本的理论根基的,包括十月革命以后建立的苏联,都是在空想的基础上的。


我得出的结论是:这些无论是理论还是后来的革命实践,都忽视了一个最根本性的问题,人的问题。虽然马列主义里面提到了人是生产要素之一,并且强调了劳动者作为生产要素的在生产力中的位置。人是社会性的,这点是无疑的,但是人首先是动物性的,动物性是人的本质。动物性是人的最根本的,它是不能通过教育或者其他的方式给予彻底的去掉的,也许,通过一定的方法可以把人的动物性得到控制,或者是暂时性的受到压抑,但是,这个本质是永远去不掉的。动物性的人首先是要吃饱,穿暖,动物性的人其次是要吃好,穿好,住好,动物性的人还会想办法占有更多的可以让其支配的东西,这个在没有理性思维的动物来说,这是不难发现的一个非常简单的规律。可是这个世界的财富可能就是那么多,如果象马克思所说的那样,人们想要什么就有什么,是根本不可能的,科学技术再发达,生产再发展,也不可能达到人人想要什么就有什么的境界,加上人的个体性的巨大的差异,物质世界的相对匮乏,致使好的东西,更多的东西只能让那些相对更加优秀的人占有。动物性的人想要什么就能得到什么只是马克思的单纯的幻想。


动物性的人决定了人要分群、分层次。动物性的人决定了在进行物质分配时,只能先让领头人占有,其他的人只能依次跟进,马克思主义恰恰忽视了这个决定人类发展的最大的原动力,人类社会也就是在人们的这个动物性的推动下才一步步的发展到了今天,也就是在动物性的推动下,人们去创造财富。正如,亚当*斯密告诉我们的,面包师给我们提供面包不是出于他的善心,而是出与他自己的需要,这个需要就是他自身的动物性的需要。社会上的每一个人都是在这个自身需要的前提下去努力的,可能他们的嘴里喊着不同的口号,但是他们实际做的却与他们最需要的东西是吻合的。


人的自我发展,人类的自我发展都是在人的本能的动物性的这个大的前提下进行的,我们分析社会,分析社会上的问题,决不能抛弃这个前提来研究,如果抛弃了这个前提来研究的话,就如同在地面上建设的一座高楼大厦,它没有根基,是经不起推敲的。马克思主义正是忽略了这个最重要的问题。他只是看到了人的社会性,那是人的表象,不是人的本质属性,不是人的本能。


分析苏俄从建立到败亡的历史,其实不难看出。社会主义在1911年的十月革命炮声中从空想一下变成了现实,经过近一个世纪的历程,在1990年的炮声中宣告社会主义实验的失败。在这个制度建立的初期,人们受到此理论的影响或者说是一种熏陶,人们自身的哪种动物性的本能欲望受到了极大的压抑,正如中国儒家所强调的“克己复礼”。人们为了所宣传的心中的哪个美好憧憬暂时的压抑了自己的哪个动物性的需求,可是这个是不长久的,人的动物性的本能是人的本质的属性,它就是人的物质性,马克思讲了,物质是决定着意识的、物质是决定着认识的,当物质性发展到一顶的程度,必定会突破人的理智的社会性,这是一个不能磨掉的规律,社会慢慢的变的效率低下,整个国家从最高的领导到基层的普通民众,当他们冷静下来的时候,当他们从狂热的中走出来的时候,每一个人能够站住看看自己的处境的时候,他们开始关心自己的物质利益,这就是为什么从列宁到斯大林有这么大的区别,也是后来的一代不如一代领导的最根本的原因。


从民众的角度来看,社会主义制度建立的初期,民众的热情程度是多么的高涨,并且创造了极高的社会生产效率,他们犯的毛病跟他们的领导人是一样的。中国的情况也是这样的,49年建国,初期创造了辉煌的生产效率,后来就不行了,生产效率低下,人浮于事,民众的生活困难,排除文革的因素,中国历史上饿死人最多的就是这个时期,可见在忽视人的动物本质属性时,会有多么大的灾难。78年改革开放,充分发动了民众的动物的需求本质,每个人在自己本能的推动下,将全身的每一个细胞张开,结果就是经济的高速增长。毫不客气的说,中国三十年改革开放的过程就是民众动物本能释放的过程,同时也是民众谋求自身利益的过程,正是这种动物的本质属性推动了这个社会的进步。因此,说没有这个人的本能的推动,人类社会决不会是今天的这个样子,它可能还停留在某个部落时期。


强调人的动物的本能,不能忘了人的聪明才智,在人的聪明才智的发挥中,在人的动物本能的推动下,人类社会才有了现在的这个面貌。


人性无所谓是恶,也无所谓是善。中国古代的志士先贤为人性是恶与善争论不休,儒家讲善,法家讲恶。其实人性本没有什么善和恶的区分,要食物也好,抢食物也吧,其实都是人的动物的本质属性在发挥着作用。这是人类发展的一个最根本的基础,任何抛开这个基础的社会科学的研究都是没有根基的大厦,是建立在空想的基础上的,其倾覆是必然的。是不符合物质最意识的决定作用的,因此马克思主义的前段与后段在一定的程度上是前后矛盾的,他的社会主义的理想是没有物质的根基的,是不深入的,是对人本质的一种忽略和轻视。

7.04.2008

亲随马书记深入乡镇夜总会扶贫纪实

  今天,天气很好,马老书记一大早就打电话叫我去接他,说是要去蝎子乡考察扶贫工作。作为跟了马书记快两年的司机,我深知马老的脾气。那是雷利风行,说走就走的。于是,赶紧开出那辆上四个环的专车,去马府接他。
  一路上,马老本来兴致很高,不停跟我讲骡马市的大好形势,展望美好未来。我知道,这几天,连续开和谐大会,畅谈先进型,把马老累坏了。老是举手表决心,别说是缺钙的老年人,就是我这样体壮如牛的后生,肩关节也是受不了的。难怪马老一离开城市,就有一种笼鸟放归的感觉。可惜,好景不长,车开到半路,轮胎暴了,我下车检查了半天,发现并没有钉子,幡然醒悟,可能,马老吨位太重了。
   给蝎子乡挂完电话,我和马老坐在路边聊天,马老远望天底下萧瑟的几个村庄,几个农民在田野里挥汗如雨,不禁感慨万千:还是农村的生活简单朴素自然啊。要不是革命工作需要我,退不下来,我肯定要到农村来生活,这里的空气多么清新,这里的水没有漂白粉。。马老的话勾起了我浓浓的思乡之情。可是,我是不会回去的,我花了很多钱,托了很多关系,才在城里找到了这份宝贵的工作,我的投入还远远没有产出。
   大约一小时,蝎子乡的车终于来接我们了,那是一辆 7系列的大奔。蝎子乡的乡长王为仁一下车,就埋怨马书记:我说舅舅,你怎么下乡也不通知我们一声啊。你要有个什么闪失,我怎么向我姐交代啊。
   马书记也不高兴:别舅舅舅舅的,注意影响,知道的,是我内举不避亲,不知道的,还以为我马某人搞裙带关系。说过你多少回了,狗改不了吃屎。还有,为什么开大奔来呀?你们乡还不富裕,现在油又那么贵,你要注意勤俭节约,不要讲排场,要讲政治。。
   王乡长边笑边挠头:嘿嘿,嘿嘿,牛秘书是我的人,小挟司机是你的人,没有外人,没有外人。。
  
   汽车颠簸着,在蝎子乡最好的公路上又走了近两个小时,终于到达了蝎子乡乡政府。这时候已是中午,车没有进乡政府,直接开进了芙蓉宾馆的大院。这是一家乡政府直辖的下属宾馆,外表平淡不起眼,里面却装修得象故宫。我扶着马书记,刚刚走进宾馆,蝎子乡的三套班子早已列队鼓掌欢迎了。马书记摆手叫大家不要搞这样的形式了,他说,我是来检查扶贫工作的,不是来阅兵的。大家都七嘴八舌地表示,主要是想马书记了,所以自发地过来看看,没有别的意思。马书记点点头:这还差不多,我们党人是讲感情的,看看还是允许的。看来,蝎子乡的领导班子是团结的,团结的领导班子,就是成功的一半。既然大家都来了,那,我们就吃个便饭,边吃边聊吧。说完,按职位的高低,大家本能地跟在马老身后,进入了“虞美人”包间。
   菜很快就上来了,马书记一看,脸色有点不好。半晌,才黑着脸说:王乡长,你这是干什么?不是说了便饭,便饭吗?怎么满满一大桌子菜呢?
   王乡长回答说:哪里有满满一大桌子菜,左右的菜都分布在四个大盘子里,中间一个汤,分明是四菜一汤啊。没有违反市里的规定啊。大家说,是不是啊,是不是啊。
   大家争先恐后:就是,就是,标准的四菜一汤。
   马书记最后憋不住乐了:你小子,跟我抖机灵。这回就算了,下次要注意。我是最讨厌别人不遵守规定的,比贪官还让我痛恨。还有啊,龙虾怎么这么大啊?鲍鱼居然是三头的,有这样的接待标准吗?。。。
  我旁边坐这蝎子乡乡政府秘书长,他一边点头,一边掏出本来,工整地记录着:龙虾要小一点,两头鲍鱼就足够了。。。
  
  吃完饭,王乡长提议马老休息一下,睡上两小时,被马老坚定地拒绝了。马老说,我是带着任务下乡来的,不能没有成果就回去。所以,马老坚持去马头山煤矿看一看,回来的时候再去红旗造纸厂看一看。王乡长一看马老态度坚决,只好硬着头皮打电话推掉一些事情,陪马老下到更基的基层去。当然,三套班子都去,以便随时向马老报告工作。车队一出乡政府,乡政府就剩下保安了。
   马老一行人到了煤矿,矿长朱投散马上就到办公大楼门口来迎接了。马老在他的带领下,参观了整栋办公大楼,检查了消防设施,对朱矿长的工作表示满意。朱矿长介绍说,这个矿是蝎子乡的利税大户,已经安全生产持续361天无任何事故,但是,最近,有几个附近村的刁民,借口煤矿污染水源,狮子大开口,勒索钱财。还请市政府对这种黑社会暴力性质的行为,给予坚决打击。马老嘴唇微微颤抖:任何破坏和谐,破坏安定团结,阻挠蝎子乡脱贫摘帽奔小康的行为,都是邪恶的和不可容忍的。要坚决打击。不管遇到多大的阻力,不管查到什么人,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王乡长表示:有市政府撑腰,他就知道该怎么做了。
  随后,一行人又来到台商投资的红旗造纸厂,参观红旗造纸厂的扩大再生产情况。红旗造纸厂的总经理钱老板介绍说,由于附近居民拒绝出让土地,致使征地工作迟迟没有取得进展。马老很忧郁,他意味深长地说:不要搞强行拆迁嘛,关键是搞好转移安置。农民嘛,无非图几个钱,你钱老板出一点,乡政府出一点,这是不就解决了吗?马老的话,如拨云见日,大家豁然开朗,纷纷称赞马老毕竟是老领导,站得高,看得远。有胆识,有魄力。马老谦虚地说:哪里,哪里。多吃了几年饭而已。
  
   从基层回来,照例还是会“虞美人”,开展晚饭工作。龙虾已经由老子换成了儿子,鲍鱼由三头变成了两头。大家都累了,所以茅台喝得有点多。有些人已经满面红光,开始讲荤段子,把在场的女同志逗得用手捂着嘴咯咯直笑,骂他坏。马老也一改严肃,变的平易近人起来,他爽朗地笑着,用手指那位同志:你呀,你呀,。。哈哈。。哈哈。。
  
   大会结束,王乡长和我带着马老去乡里最好的夜总会“夜来香”放松放松。王乡长自己找了一个漂亮的小妹妹陪酒,也要给马老和我各找一个,马老说,不要了,不要了,你姐知道了,不好。王乡长哈哈大笑,说,舅舅,逢场作戏而已,没啥。然后,又转身对我说,小挟,你会告诉我姐吗?我说,不会,打死也不说。马老看了我几眼,架不住王乡长七劝八劝,终于同意了,他说,算了,算了,怕了你了,就叫一个吧。就当是扶一下贫吧。不过,我是有原则的,十八岁以下可不许找哟。至于小挟,就不要找了,他还是个处男,别把他给带坏了。
  
   王乡长给马老找了一个18.5岁的小姐。穿超短裙,吊带衣,让人很有犯罪欲望的那种。可惜眼睛画得不好,黑黑的眼圈,怪吓人的,睫毛有扫把那么长,嘴唇红得象吸血玛丽。她一屁股坐在马老的腿上,搂着脖子发嗲:老板,是香港的还是台湾的啊,够有面子的啊,我们王乡长亲自做陪啊。吓得王乡长赶紧把她拉下来。教训她:没有规矩,别压坏了我的这位朋友,他可比那些老板更重要。没想到,马老推开王乡长的手:她还是个孩子嘛,别吓着孩子。来,坐我腿上,我们一起唱歌。
  
   王乡长喜欢唱恩恩爱爱的缠绵歌曲,他和怀里的小姐乳水交融,浑然一体。两个人“老公老婆”地叫唤,让人浑身鸡皮疙瘩,酸水外冒。而马老,抱着小姐,唱革命歌曲,什么”打靶归来”“金瓶似的小山”“军港之夜”“英雄儿女”。。。听得我热血沸腾,使劲吃水果,喝啤酒,抽名烟。唱歌的间隙,马老还附带教育我和他怀里的小姐:你们这些八零年后九零年后啊,可是赶上好时代了。想我们年轻的时候,都是闹革命,上山,下乡,三年自然灾害,饭都吃不饱,哪象你们这么幸福,又是唱卡拉OK,又是看DVD,又是吃肯德鸡。。。。可不要身在福中不知福啊。我和那小姐一边往嘴里塞东西,一边频繁点头。吃到后半夜,当马老唱“月亮代表我的心”的时候,我终于熬不住,趴在沙发上睡着了。
  
  醒来已是另一个早晨。马老说,他下午还要赶回市里去开一个重要的会议,必须尽快出发。我们匆匆吃了点早点,就开着换过轮胎的四个环,朝市里前进。看这路边希望的田野快速后移,看看身边闭目养神的马老,我扶这方向盘,感慨地想:这次扶贫,实在是大开眼界,太有意义了。不知道,下次马老扶贫会是什么时候。
  
  我在心里,暗暗祈祷马老健康长寿。

纪念那些被时光洗礼,已经褪色的经典歌曲,它们应该被永运传唱

1、《在灿烂阳光下》
  主要旋律:
  从小爷爷对我说,
  自杀不忘F卧撑。
  曾经苦难才明白,
  没有F卧撑, 哪有跳水河。
  从小老师教我做,
  做个卧撑给死者,
  几经风雨更懂得,
  跟做F卧撑,才有黑社会。
  
2、《二十年后再相会》
  主要旋律:
  来不及买刀来不及卧撑
  噢来不及卧撑
  年轻的命迎着河水
  一同把那河蟹去追
  我们和正义正义再一次约会
  让光阴见证让岁月体会
  我们是否无怨无悔
  
3、《祝酒歌》
  卧撑飘香啊~歌声飞
  朋友啊请你撑两个请你撑两个
  自杀的08永难忘
  眼中洒满愤怒泪
  来来来来
  来来来来
  来来来来来来来来来来
  ?月里,响春雷
  两亿网民做卧撑
  舒心的卧撑浓又美
  千下万个也不累
  手做卧撑啊望北京
  豪情啊胜过长江水胜过长江水
  锦绣前程枪指引
  万里山河尽圣灰
  来来来来
  来来来来
  来来来来来来来来来来
  瞻未来无限美
  人人胸中怒气催
  卧撑唤醒心头火
  燃得斗志永不退
  今天啊畅做F卧撑
  明日啊上阵劲百倍
  为了实现第五大发明
  愿洒热血和汗水
  来来来来
  来来来来
  来来来来来来来来来来
  征途上油瓶碎
  处处液化气罐飞
  待到理想化宏图
  咱重做卧撑再相会
  来来来来来来来来
  来来来来来来来来来来
  咱重做卧撑啊
  再相会
4、《过雪山草地》
  主要旋律:
  雪皑皑
  夜茫茫
  河水寒
  网断县
  网民都是钢铁汉
  千删百封不怕难
  真相低头付卧撑
  走狗5mao扎涯谈
  河水侵衣骨更硬
  包围压迫志越坚 志越坚
  全民一致同甘苦
  公正理想高于天 高于天
5、《做付卧撑的网民永远是年轻》
  它好比大松树冬夏常青
  它不怕删除封锁
  它不怕威胁恫吓
  它不眠也不休
  永远挺住做卧撑
6、《卧撑照我去战斗》
  小小冤魂江中游,巍巍天涯网民吼,
  都做付卧撑,哪怕封与锁,
  公理重担挑肩上,黑帮教训记心头,
  黑帮教训记心头,黑帮教训记心头。
  小小河蟹江中游,滔滔江水向东流,
  卧撑个个强,照我去战斗,
  ID代代如潮涌,前赴后继撑贴走,
  前赴后继撑贴走。砸碎万恶的旧世界,
  万里江山披锦绣披锦绣。
  砸碎万恶的旧世界,
  万里江山披锦绣,万里江山披锦绣。
7、《做起我心爱的付卧撑》
  (故事片《河边卧撑队》插曲)
  主要旋律:
  所谓的太阳快要落山了,
  瓮an河上静悄悄,
  做起我心爱的付卧撑,
  唱起那动人的歌谣,
  爬上CCAV的女优,像骑上奔驰的骏马,
  河边和瓮an桥上是我们卧撑的好地方
8、《说句心里话》
  说句心里话我也想家,
  家中的小女儿已是河蟹自杀;
  说句实在话,我也有爱,
  常思恋那个梦中的她,梦中的她。
  来来来来来既然来杂谈,
  来来来就知责任大,
  你不卧撑我不卧撑,谁保卫咱女儿,
  谁来保卫她,谁来保卫她?
  说句心里话我也不傻,
  也懂得卧撑路上满街紧查;
  说句实在话,我也有情,
  黑帮的那个歌曲,让我火大。
  来来来来来话虽这样说,
  来来来有撑才有家,
  你不卧撑我不卧撑,谁保卫咱女儿,
  谁来保卫家,谁来保卫家?
  谁来保卫家?
9、《瓮an黑》
  (瓮an民歌)
  瓮an黑,太阳落,
  中国出了条自杀河。
  它为人民出河蟹,呼儿咳呀,
  它使人民大火兴。
  5mao们,碍网民,
  他是我们的堵路人。
  为了建设哑巴国,呼儿咳呀,
  逼得我们做卧撑。
  付卧撑,象希望,
  做到哪里哪里强。
  哪里有了付卧撑,呼儿咳呀,
  哪里网民得真相。

娘有奶之外

  四川江油市/民/警蒋晓娟,在5·12汶川地震后的救灾工作中,义务为受灾婴儿喂奶,事迹动人。她被公案部授予二级英模,被中组部评为优秀共产党员,接着又被江油市镇府破格提拔为市公案局副政委。蒋晓娟的被褒扬被提拔,说明人们都承认一条普世价值:母爱是伟大的,乳汁是宝贵的。
  另一方面,“有奶便是娘”这句俗话,在民间却是一直当作讽刺的。老百姓显然认为,单是有奶水,给饭吃,并不是当娘的全部本事。要想当娘,另外得有一些条件。
  当然,我党一贯宣传“有奶便是娘”,所以就会有生存权便是仁权、中国镇府一贯重视仁权的说法。某位大嘴巴前部长曾说西方人不懂仁权,因为他们没挨过饿。“我挨过饿,我懂仁权”——只是部长同志忘记补充了,他是在六十年代初期挨的饿,而那场死人无算的三年大饥荒,本是伟光正英明领导出来的。党妈妈其实有过长期奶水不足甚至干脆无奶的记录。
  这种“有奶便是娘”的主旋律宣传,说来还有点科学基础。
  五十年代初期中苏蜜月期间,苏联的理论大量介绍到中国,巴甫洛夫(Ivan Petrovich Pavlov)条件反射学说风行一时。兄弟读过的山乡中学,图书馆里居然也有几本那时出版的科普介绍。一个典型的实验,是由某位实验员来喂狗。狗通常要见到食物才分泌唾液,但是,实验员多次给狗带来食物之后,见到他的人影,狗就开始分泌唾液。
  在美国心理学界,相应的流派称作行为主义(Behaviorism)。受了巴甫洛夫条件反射实验的影响,行为主义相信:人会对外界刺激做出反应;重复地施以相同刺激,次数足够多了,这种反应就会成为某种稳定的人类行为。英语里甚至还有个词组,“巴甫洛夫的狗”(Pavlov's dog),形容那些不会动脑筋、只会跟着刺激走的人。
  由此推理,多吃几次党妈妈的奶,同时调教适当,就可以形成一见党妈妈必定眉开眼笑的行为模式。
  行为主义统治美国心理学界近三十年,直到五十年代中期,才受到致命实验打击。美国威斯康星大学的几位科学家制作了两个“猴妈妈”,一个是用铁丝绕成的空心框架,奶头处接着奶瓶;另一个覆有绒皮。小猴肚子饿了,会去铁丝“妈妈”那儿吃奶,但别的时间都喜欢待在绒毛“妈妈”身上。特别在受到惊吓的时候,他们总是躲到绒毛“妈妈”背后。这一实验表明,生物的行为,有一些先天的、由基因决定的成分,并不是“有奶便是娘”的后天逻辑所能充分解释的。
  那么,除了吃奶之外,为了开发基因里的各种可能性,母亲还该做些什么呢?举个例子。八十年代中期,语言学家调查了英国、瑞典和俄国的“妈妈语” (Motherese),发现三国的女人都会用很夸张的声调对婴儿发出A、I、O三个基本元音,使婴儿的听力有一个较大的“元音三角区”,从而将来能学会辨别较多的语音。儿童的学习是分阶段的,心理学和语言学称之为“学习窗口”(learning windows)。“元音三角区”的形成窗口在出生至六个月之内。这段时间内,母亲(和别的女性)向婴儿所表达的爱声,对婴儿是否能在一岁左右开始说话,有很重要的影响——而语言能力又是人生竞争的决定性能力。
  兄弟十二、三岁开始扮酷装男人时,见到女同学抱着亲戚家的孩子,摇头晃辫子地叫,“宝宝啊(A)——,笑笑呢(I)——,好看喔(O)——”,觉得很可笑,女孩子就是这样嗲溜溜的没出息。语言学课上听了教授的讲解,却不由额手称庆,庆幸自己出生在乡下大家庭,母亲之外,村子里还有一大帮婶子嫂子堂姐姐。
  之所以要举语言的例子,是因为语言能力已成为人和动物的最后分界。孟夫子说:“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人和动物的差异很小,但这几希者到底在哪里?人们曾经认为,能否使用工具是人和动物的分界,但后来在野外观察到了黑猩猩会用石块砸核桃。于是人们提高标准,将能否制造工具作为人猿之别,但不久就发现黑猩猩会用一定方式折断树枝,形成尖端,并捋去枝叶,当长矛用。人们曾经认为,是否具有自我意识,可认作人和动物的分界,但在实验里,黑猩猩会对着镜子,试图擦去实验员画在他脸上的红点,说明他认得出自己。人们曾经认为,动物没有可以传承的文化,却在非洲发现,一群狒狒,当成年男性吃了旅馆垃圾桶里的食物悉数得病死亡后,在女性带领下,他们构建了一个和谐社会。这个社会还能驯化后来入赘的男青年,将本社会的特质传下去。人类设想的种种分隔人兽之墙,一座一座倒下去。现在,只有语言能力还有争论,许多学者仍然顽强地把守着这条线,不许动物越界。
  今年2月里有份研究报告,应用正电子发射型计算机断层摄影(PET scan),研究者首次发现,黑猩猩具有和人类大脑语言区域类似的构造。人兽间隔,似乎又小了一点。不过,到目前为止,我们仍然可以认为:没有公认的证据表明动物也有语言能力,语言是人之为人的那一点“几希”。而这点“几希”的个体实现,需要母亲的引领。
  有的科学家走的更远。华盛顿大学(西雅图)有位研究者写了一本书,《艺术与私密:艺术是如何出现的》(Art and Intimacy: How the Arts began),算是人类学和艺术史的双重名著。她认为艺术起源于母亲跟孩子的对话和游戏。人类学通常将葬礼和佩戴饰物(艺术)的出现作为文明开始的两大标志。艺术需要抽象思维,而人一旦开始操作抽象符号,语言能力和思维能力就大幅上升,我们人类就奔上了文明的正道。
  娘有奶之外,最重要的是教孩子讲人话。某些只给人吃饭、却不许他发展表达能力的组织和团体,如果还要厚颜地自比于“妈妈”,那实在是对人类母亲的无耻亵渎。

7.03.2008

下套

天涯上面有这么一篇文章 献给美国独立纪念日 写得很枪手,我自认为是亲美人士,也觉得很肉麻。

FQ与5M更是不会放过了,结果人家一翻底牌:毛写的文章《新华日报》(中共中央机关报)1943年7月4日社论。

这下可炸了锅了,做狗的可要看准了啊,别咬到了主人。

—————————————一些油菜回复————————————

  作者:hcjs 回复日期:2008-7-3 9:53:25 
    美狗又舔你干爹的屁股了
  ===============================================
  你好大胆
  敢说我们1946年的<新华日报>是美狗

  作者:hcjs 回复日期:2008-7-3 9:53:25 
  
    美狗又舔你干爹的屁股了
  
  -------------------------------
  网警,我举报,这个人攻击我们伟大的党报!!

  作者:goodbyehw 回复日期:2008-7-3 10:15:00 
    作者:hcjs 回复日期:2008-7-3 9:53:25 
    
      美狗又舔你干爹的屁股了
    
    -------------------------------
    网警,我举报,这个人攻击我们伟大的党报!!
  
  拿了¥0.5还反咬主子一口,这就是物价上涨工资没涨的后果

  作者:hcjs 回复日期:2008-7-3 9:53:25 
    美狗又舔你干爹的屁股了
  =============================
  LZ好有智慧
      故意不说出处
      原来埋伏在这等着看笑话
  
  ha ha ha !

    作者:hcjs 回复日期:2008-7-3 9:53:25 
      美狗又舔你干爹的屁股了
  
  ==============
  
  删ID吧,咱丢不起那人,错了,是那狗

  大家没事可以逗着伍毛狗玩???
  
  哈哈.伍毛狗真是世界上最丢人的物种了!

  作者:边缘的垃圾人渣 回复日期:2008-7-3 10:09:39 
      去你妈的美国没侵犯中国领土,假如朝鲜那时候打输了,你看他进不进来。
      整个一SB,还华盛顿的公正,你知道直接间接死在华盛顿手里的印第安人有多少么?
      人的尊严,自由的宝贵——你丫说得出口。我说实话,这个ZF不见得自由尊严,丫的美国人也不见得能给你。
    
    ===
  
  狗啊,你发疯时咬到你的主人了.哈哈.笑死了.

    │ │ │油│日│党│百│在
    │ │ │ │子│走│姓│亚
    │ │ │ │都│的│都│洲
    │ │ │ │不│亚│富│跟
    │ │ │ │好│洲│了│美
    │ │ │ │!│国│。│国
    │ │ │ │继│家│跟│走
    │ │ │ │续│老│着│的
    │ │ │ │打│百│共│,
    │ │ │ │酱│姓│产│老

  
  他们以为中国实现MZ政治,不是今天的事,而是若干年以后的事,他们希望中国人民知识与教育程度提高到欧美资产阶级MZ国家那样,再来实现MZ政治……正是在MZ制度之下更容易教育和训练民众。
    
    ——《新华日报》1939年2月25日
  
  他们说这一套都是外国人的东西,决不适用于中国……原来,科学为求真理,而真理是不分国界的……现在固然再也没有顽固派用国情特殊,来反对科学——自然科学的真理了。只有在社会现象上,顽固派还在用八十年前顽固派用过的方法来反对真理……MZ制度比不MZ制度更好,这和机器工业比手工业生产更好一样,在外国如此,在中国也如此。而且也只能有在某国发展起来的MZ,却没有只适用于某国的MZ。有人说:中国虽然要MZ,但中国的MZ有点特别,是不给人民以自由的。这种说法的荒谬,也和说太阳历只适用外国、中国人只能用阴历一样。
    
    ——《新华日报》1944年5月17日
    
  MZ颂——献给美国的独立纪念日:从年幼的时候起,我们就觉得美国是个特别可亲的国家。我们相信,这该不单因为她没有强占过中国的土地,她也没对中国发动过侵略性的战争;更基本地说,中国人对美国的好感,是发源于从美国国民性中发散出来的MZ的风度,博大的心怀……但是,在这一切之前,之上,美国在MZ政治上对落后的中国做了一个示范的先驱,教育了中国人学习华盛顿、学习林肯,学习杰弗逊,使我们懂得了建立一个MZ自由的中国需要大胆、公正、诚实。
    
    ——《新华日报》1943年7月4日

  作者:QQ无止境 回复日期:2008-7-3 17:49:07 
    ——《新华日报》1943年7月4日
    靠这个是新华日报的 难道60年后
    中国变了
  ==========
  
  新华日报就是现在的人民日报的前身

  目前推行民主政治,主要关键在于结束一党治国。……因爲此问题一日不解决,则国事势必包揽于一党之手;才智之士,无从引进;良好建议,不能实行。因而所谓民主,无论搬出何种花样,祇是空有其名而已。
   ——《解放日报》1941年10月28日

  愚民政策虽然造成了沙漠,却绝难征服民心。
  ——《解放日报》1942年4月23日
  法西斯的新闻“理论家”居然公开无锊地鼓吹“一个党、一个领袖、一个报纸”的主张。它们对于“异己”的进步报纸,採取各色各样的限制、吞併和消灭的办法,如检查稿件、任意熘削,威胁读者、阻碍推销,派遣特务打入报馆、逐渐攘夺管理权,最后则强迫收买,勒令封闭。
   ——《解放日报》1943年9月1日

  国际民主既然与国内民主不可分割,所以要想参加到世界民主国家家庭中去的人们,就无法违反国内民主的原则。
  ——《新华日报》1944年1月19日

  限制自由、镇压人民,完全是日德意法西斯的一脉真传,无论如何贴金绘彩,也没法让喫过自由果实的人士,尝出一点民主的甜味。
   ——《新华日报》1944年3月5日

  可见民主和言论自由,实在是分不开的。我们应当把民主国先进的好例,作为我们实现民主的榜样。
   ——《新华日报》1944年4月19日

  只有建立在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的自由与民主选举政府的基础上面,才是有力的政治。(毛泽东答中外记者团)
   ——《解放日报》1944年6月13日

  中国人民为争取民主而努力,所要的自然是真货,不是代用品。把一党专政化一下妆,当做民主的代用品,方法虽然巧妙,然而和人民的愿望相去十万八千里。中国的人民都在睁着眼看:不要拿民主的代用品来欺骗我们啊! 不结束党治,不实行人民普选,如何能实现民主 ?把人民的权利交给人民!
  ——《新华日报》1945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