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rzpdy's wish

\( ̄ε  ̄")/ 要经得起时间的考验 Nobody does it like wrzpdy

7.15.2008

中国的价值观

想到什么说什么,就这样。

现在有些反动分子动不动提汉唐,鼓吹那些个灿烂文化,却对美国、日本嗤之以鼻:他们连历史都没有,有个P的文化。

这种土鳖思维不仅影响了那些快要睡棺材的土老冒,也影响了那些看起来朝气蓬勃,其实是沼气蓬勃的猥琐80X,90X。

有历史不代表什么,四大文明古国为什么会只剩下中国呢?中国人的骨气?血型?要提这个当初在崖山之后就不该留有汉族人。

儒学还真应了那句:民族的就是世界的。金、辽、元、清,都玩了一把。只可惜被玩的都是汉族人,不仅被自己人玩弄还被外族人玩弄。

美国没历史,不过他正在创造历史,一个民族伟大不伟大,在于它能不能创造新的文明,并且这种文明会让其他民族认同引起其他民族的共鸣,不与时俱进的民族绝对没有希望,希望复古的民族也绝对的是失败的民族、自卑的民族。

靠血统维系的民族最终会被靠信仰维系的民族所分化,宗教就是利用了这种强大的力量。

儒学祸害中国上千年,20世纪初的新文化运动就是对这种祸害的反击,土共在大陆正式建国之前也大打民主牌,党报中央报天天用针扎国民党的PP。

但是你们看,建国后的一系列动作,哪像当初那样爱民主啊。

现在的民主党派怎么样了?都土鳖了吧,应为他们吃过了土共的苦头。一句畅所欲言,然后就是整风肃反。

小样的,你玩过了这手以后,谁还再吃一次亏?

土共当初靠撒谎争取大多数,和纳粹一路货。纳粹的完蛋是因为它挑战全世界,中国迟早也走这一步。

人民战争是土共胜利的法宝,一直以来指导着国家的治国思维,都是撒个谎叫大家不求回报的多流血流汗,到分蛋糕的时候又有一大堆理由不给你。

这种思维还在影响着中国的外交,基本上和中国要好的国家,不是穷的跟鬼一样就是独裁暴政天天人头满地滚的国家。像样一点的第三世界国家谁跟你中国?中国和俄罗斯一样在外交上是不可靠的。争取这些国家就是想在联合国上弄点大多数嘛,为的就是对抗美国。

在其他博客上看到过一篇文章这么说,中国自己反对恐怖行动,却对《超限战》理论情有独钟,说白了也就想恐怖一下美国而不想被东突恐怖一下嘛。

7.06.2008

当代愤青是清流和奸臣的融合体

看了某网友对国内愤青的翔实介绍后,很觉得意外,我原来还以为那干人真是“青”,所以没太往心里去——谁都知道teenagers(青少年)因为荷尔蒙关系,神智不大清楚,古今中外统统如此,没什么稀罕的,以后总会长大。不料听他介绍,其中竟有若干高文凭的愤老愤中作为领军人物,这就复杂了。


最让我沉吟的,是他指出愤青在中外历史上都没有先例。这问题我还真没想过。的确,愤青并非义和团那些傻农民,不是红卫兵式的志士,亦非古代的狂生名士,更不是古代的忠臣,中国历史上似乎从来没有这样一群奇特的人。外国就更不用说了,人家当然有愤青,似乎可以说:“普天之下,无青不愤”,60年代尤其如此。但天下愤青的共同特点,是真诚地反主流社会,盖teenagers都是rebellious(反叛的),哪见过这种朝廷的非正式雇佣军!


这就奇怪了。我的固有印象是,但凡中国的人事,都能从传统中寻出根来,干的蠢事就更是有先例可寻。现在这愤青却寻不到历史的根,岂非咄咄怪事?


但仔细想想,其实也不是这么回事。愤青并非突兀地从天上掉下来,其实是清流和奸臣的融合体。


如所周知,中国古代实行的是忠奸两分法,也的确把社会基本变成了两极社会。所谓忠臣就是忠于孔孟之道的志士,从政就是以孔教的道义原则匡辅君上,时时处处监控圣上的言行。一旦万岁爷偏离了圣训,立刻就冒死进谏。对这些人来说,忠于孔教的道义原则是第一位的,忠于皇帝则是第二位。当然这也不矛盾,盖孔教最主要的教义就是忠君。更何况怕皇帝偏离圣训也是为了皇帝的长远利益。


很明显,愤青并没有继承忠臣的传统,因为找不到他们有什么道义原则。若说他们真是爱国志士,那么多涉及国家和民众利益的事情不去关心,而是有威风要发在台胞、藏胞头上,这算是哪门子的爱国主义?


既然不是忠于道义原则而是讨好皇上,那就只能是奸臣了。的确,传统奸臣的最大特点,就是为了高官厚禄讨好皇上,背弃孔教的道义原则,终日揣摩圣意,琢磨怎样才能最大限度地捧得圣上心花怒放。成功的奸臣,也就是及时地说出皇帝碍于礼教不便说出口的话,提议皇帝干那些碍于礼教不便干的事,而且还要言伪而辩,振振有词,这唤作“逢君之恶”。大奸臣严嵩之所以能爬到首相高位,还能长期身居高位,靠的全是这手绝活,包括为皇帝捉刀写祈祷上帝的“青词”。愤青们在海内外中文网上干的不也就是这手绝活么?


然而问题似乎又不是那么简单,在本质上,愤青们固然是传统奸臣的苗裔,干的完全是祖传绝活,表现却又不尽相同。


传统奸臣的一个醒目特点是赤裸裸的无耻,没兴趣玩那些道貌岸然的把戏。例如南明首席奸臣马士英的密友直接就说:岳飞说“文臣不爱钱,武臣不惜死,天下太平矣 ”,这话完全说错了。文臣不爱钱,高官厚禄何以劝人?武臣必惜死,养其身以待。用现代话语来说,但凡历史上的奸臣,都有几分“犬儒”味儿,没兴趣“装道义孙子”。


但现代愤青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大义凛然,一股十足的“清流”味,似乎天下再没比他们的正义感更充沛、更强烈的人了。这是怎么回事?


所谓“清流”乃是中国特有的政治怪物。我已经反复抨击过了。这些人唯一的本事就是唱道德高调,乃是不折不扣的“道义教条主义者”。他们把一切政治问题都看成是道德问题,把策略分歧当成是善恶斗争,只讲道义,不讲功利,只讲斗争,不许妥协,更不许退让。“宁为玉碎不为瓦全”、“汉贼不两立”之类从来是他们使用频度最高的话语。每到国难当头时便是这些人滥洒狗血,进行慷慨激昂的骨气大赛的大好时机。晚明、晚清以及日本侵华都为这些人“正气祸国”提供了充分的戏台。其对国家的危害甚至大过了奸臣。清流的最近一次表演,大概应数朱将军流芳百世的“西安以东”。


这些人里当然有“讪上卖直”或“大奸似忠”的伪君子,后者最著名的例子就是王莽,但主要还是由糊涂然而真诚的志士组成。例如30年代不顾大局“逼蒋抗日”、为国家引来巨大灾难的愤青,除了少数别有用心的分子外,基本上都是这种“义愤祸国”的糊涂虫。他们的致命错误是以为世上有一个“第一的绝对的正义原则”,为了这原则,什么代价都应该毫不犹豫地支付。


前面已经说了,当代“爱国愤青”乃是世上第一没有原则的奸臣苗裔,论本质与传统“清流”完全是两回事。因此,那清流模样不过是装出来的,乃是“清流为表,奸臣为里”。所谓“融合体”一词其实并不恰切。不管包装咋样,骨子里仍然是古已有之的奸臣,了无新意。


正因为爱国愤青们并非真正的清流,我倒还颇为放心。如中国历史反复昭示的那样,清流从来比奸臣的祸国能量大,这是因为他们走火入魔,完全丧失了趋利避害的生物本能,常常为了坚持道义原则,不惜把全民族拉进火坑。而爱国愤青别的本事没有,趋炎附势、趋利避害的神功天下第一。他们完全是义勇御林军,一举一动看 ☆☆颜色行事,所以除了帮着主子起哄外,倒也不会像传统清流那样不知厉害,为国家惹出大乱子来。 “西安以东”之类的大言壮语,永远只能是他们的“铁嘴神功”,当不得真。唯一的负面影响就是在国际舞台上败坏中国人的形象。不过,反正那形象也快让他们败坏到饱和了,所以也没什么大不得了的。

7.05.2008

我们时代的精神分裂症

(附言:此为前些年的旧文,透过一件所谓反社会案件来反思其更深层的社会、心理成因。眼下,此类事件有增无减,令人忧虑。)




一个中国普通农民、一个当代版的中国的拉斯科尔尼可夫、出于一种自称是维护宗教神圣性以及自己做丈夫的尊严的“理由”,残忍的杀死了几个被认为是“邪淫的”的铁瓦殿道士。被捕后,然后被当作十恶不赦的恶魔迅速地给处决了。面对“应予做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呼声,我们强大的司法机器充耳不闻,仿佛害怕什么似的。

  那么,我们强大的司法机器害怕的到底是什么呢?

  “程序正义”不是本文要探讨的问题。至于邱兴华是否患上了可以被精神科大夫所定义的精神病,亦非本文所能坐实。本文所要做的,乃是试着从精神分析的角度,去探讨一下邱兴华现象背后的集体无意识心理机制。

  仅就邱兴华的行为来看,得出“精神病”的结论并不困难。但人们似乎忘了,在刚刚过去的整个20世纪,一些人出于一种“神圣的、正义的”理论和观念而针对另一些人的不合理的、不必要的、不对等的大规模屠杀,曾在那么广大的范围里上演着,而人们并不把那叫做“精神病”,只是因为它发生在一群人的身上,而不是一个人的身上。

  然而我们有理由把发生在一个人身上造成几个人的死亡的行为叫做“精神病”,而不把同样性质的却发生在许多个民族身上的造成上千万人的死亡的事情叫做“精神病”吗?给后者取一个更好听的名字并无多大实际意义。重要的是,人类为什么会患上这种群体性的“精神病”。

  医学人类学对所谓疾病有着两个定义:“疾病”(disease)和“疾患”(sickness)。所谓疾病,是指身体器官的生理性病变,不涉及文化心理因素。所谓疾患,是指人在某种文化环境中,以被该种文化环境所定义和给予的“人”的角度对某种痛苦的认知和感受。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并不对这二者加以区分,所以通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医生所要治疗的是疾病,但往往碰到的是疾患。由于医生仍采用的是对付疾病的办法,所以治疗总是遭遇失败。以癌症为例:目前几乎所以曾经给人带来曙光的新的治疗方法最终被证明不过是个神话。人类与癌症的这场战争到目前为止,可谓并未取得胜利。问题出在哪里呢?笔者认为,问题就出在医院里的任何医疗设备都难以对付现代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这种疾患,而现代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正是癌症的一个重要成因。

  那么,所谓精神病,到底是一种疾病,还是所谓疾患?或者说,发生在邱兴华身上的,到底是一种疾病,还是所谓疾患?

  福柯说:“疯癫不是一种自然现象,而是一种文明产物”。罗兰·巴特说:“疯癫不是一种疾病,而是一种随时间而变的异己感”。我想,这两位后现代大师的观点可能会有点不受精神科大夫的喜欢。因为,如果这种观点被普遍接受的话,精神病院是否资格作为一个单独的治疗机构被设置就成了问题。不过,无论人们怎样认识精神病以及怎样治愈那种被叫做“精神病”的异己感,弄清楚它至少一部分的产生机制是有必要的。

  笔者认为,如果对现代生活中的人们所普遍感受到的不适应感的起因加以追究的话,会找到一个源头,也就是为人类心理机能所固有的所谓“利比多定向机制”。这种机制产生于人类那漫长的进化过程。为了生存,人类身上具备了许多种能力,而有些能力可能是相互矛盾的。在具体的某个时段的某种处境中,人为了解决当下的“主要矛盾”,通常会调动大部分心理能量(利比多)无限地去发展某一种能力,而让别的能力处于压抑状态。当然,这些被压抑的心理因素并非消失,只是成为了人的无意识,并等待着其表达机会的到来。这些无意识心理因素是不可以被长久地牺牲掉的。一旦它们被长久地牺牲掉,或者说被隔绝在无意识里不被理睬,它们就会在无意识的世界里暗暗地偷取能量,以等待最终发动一场“革命”,以夺取整个人格的统治权。

  在《圣经》里,发生在保罗身上的事正好提供了这种现象的一个典型的案例。保罗属于犹太人中的法利赛人,长期受罗马帝国压迫的处境让法利赛人更加强烈地意识到保持自己“纯正”的文化传统的重要性,这让法利赛人尤其敏感于本民族人对传统的背弃。当一些奉耶稣为弥赛亚的犹太人宣称一套有违犹太人“纯正”的信仰和观念时,“利比多定向机制”起作用了。对非主流观念的压制和打击就立即上升成了“主要矛盾”。这就是为什么法利赛人狂热地要求钉死耶稣的内在原因。在法利赛人看来“奉耶稣为弥赛亚”就是一种彻头彻尾的“精神病”。而作为法利赛人激进分子的保罗,也就将消灭基督徒及其观念,作为自己的神圣使命。这个时候的保罗,对基督教“精神病”的恐惧,是一点也不亚于我们当代的司法机器对邱兴华们的“精神病”的恐惧的。然而,就在这个法利赛激进分子的“利比多”一边倒到了一个极限的时候,一场内在的“革命”爆发了,这使他的人格取向似乎来了个180度的大转弯,那个被压抑已久的内在的“基督”对他说话了,他一下子从最狂热的反基督者变成了最狂热的基督徒。在保罗身上发生的事,在19世纪的尼采身上也发生了一遍,只是倒了个个儿。

  在人类的身上,这种被容格叫做“反向原则”的心理“革命”已经发生过很多次了。人类也无意识地为自己找到了一个折中的解决办法,也就是为那些被牺牲的无意识因素寻找一种能量表达渠道。也就是制造一个宗教的、社会观念的象征体系,将那些受压抑的无意识因素纳入其中,并通过一系列仪式化行为,让其能量得到释放,从而获得心理世界的平衡。

  我们从保留下来的基督教教义及其来源中,就可以窥见人类的这种无意识企图。当阿波罗、伊希斯、沃丁的信徒们接受了犹太人的一神教后,其旧有的神灵(也就是旧的价值体系和观念)被驱赶到了无意识中。但这些神灵和它们所代表的心理因素就从此被牺牲掉了吗?没有,它们被改头换面地装扮成基督教的神灵和观念又给从后门请了回来。希腊哲学中的逻各斯变成了“弥赛亚”;太阳神阿波罗变成了“真光”;伊希斯变成了圣母玛利亚;荷露斯变成了“圣子”;奥赛里斯的复活变成了基督的复活;倒挂在宇宙树上的沃丁变成了敌基督的标志———倒挂的十字架···新瓶仍然装着旧酒,正如《圣经》所说:“阳光下并无新事”。

  这些旧有的被改头换面了的心理因素就这样构成了一个象征的链条,并借以维系着自远古以来的人类的心理结构的稳定。这个链条构成了人心理的“民主制度”的重要保证。然而,每当人类文明进入一个转折点时,这个象征的链条就面临着被打破的危险。最为严重的一次,莫过于宗教改革和资本主义的兴起。

  这次人类史上最大规模的革命做了一件最可怕的事就是一刀斩断了人与其无意识及其象征形式的联系。从这一彻底决绝的行动中,人类文明向前跨出了一大步,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同时也打开了一个巨大的豁口,人类不再和他的灵魂亲密相处了,某种被无限强调的心理因素取得了对整个人格的绝对的独裁统治。人类把自己的灵魂放逐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象征的链条断裂了。

  那么,这意味着什么呢?

  马克思说:“资本来到这个世上,从头到脚,都流着胧和血”。自宗教改革和资本主义的兴起登上了历史的舞台,一个新的“上帝”开始了它对世界和人心的统治,这个“上帝”就是物质利益。当人的精神结构中,那代表着物质占有的心理势能占据了绝对的统治权,取得了利比多的绝对优势时,人类旧有的价值体系和生活方式被一脚踹进了“地狱”。而那些被牺牲的精神价值会就此自动消失吗?不。它们会本能地试图为自己找到一个象征性的出路,而这个出路通常是由向传统的宗教仪式及旧有生活方式作出一定程度的妥协和回归来获得的。但现代技术文明所支持的“逻各斯中心主义”与“唯物质主义”却是那么地不喜欢妥协,它就象癌细胞似的不喜欢和异己和平共处,它更喜欢一路通吃,不给竞争对手以任何一点活路。这就让那些被牺牲了的东西就象被判处死刑的犯人般再无说话的权利。踩在“胧和血”上,对物质的占有,成了人类顶礼膜拜的新的神明。它傲慢的颁布着它的新规矩:“不可以有别的神”!

  这个新“神”的“独裁专制”有着两种表现形式:在宗教的领域,就是消除自身内部的一切来自异教的象征因素,而代之以一种单维的贫乏的宗教观念和崇拜仪式,并将它加以制度化并大规模的自我复制,以图对现代人那贫乏的灵魂实施绝对的统治。与传统宗教最大的不同,就是它将世俗的世界和超验的世界混为一谈,把世俗世界的得失等同于超验世界的得失。甚至用世俗世界的得失标准去作为超验世界的得失标准。它的代表就是基督新教的加尔文主义。

  在世俗的领域就是一种普遍的“唯物质主义”及其生活态度的泛滥。这种生活态度鼓励人把自己仅仅视作物质的存在物,人的得失成败只能放到物质的世界里来衡量。人之存在的意义,只能由物质来给予。

  甚至于。这种世俗领域的“唯物质主义”竟然得到它的现代同伙加尔文主义的思想支持,它被后者告知,物质财富的占有,乃蒙恩为上帝选民之确证!所以,19世纪末的欧美超级资本家多是虔诚的加尔文教徒,并且,心安理得地把对劳工的残酷剥削,视为上帝所赐给的天职。仿佛只有劳工们的悲惨生活(也就是预定不得救),才能证明他们的富足,乃“上帝”对他们的特殊眷顾

  就这样,人类精神世界的“生物多样性”被这两个现代“恶棍”给谋杀了。谋杀的结果,就是人只能以一个肉身性的存在去独自面对物质世界那命定的败坏。也就是说,人们只能以作为物质的自身,去爱或恨着资本家或无产者的“上帝”,却不明白,作为物质的自身去爱或恨着的,只不过是同一个“上帝”———也就是“唯物质主义”。

  就正如我们从大自然被破坏了生物多样性的局面中所看到的一样,人类精神世界中“唯物质主义”的癌细胞也在疯长。那些失去了他传统象征形式以及生活方式和价值观的因素找不到它表达其需要的途径,它便在无意识的“地狱”里诅咒着我们的生活,并寻求着“革命”的机会。这种心理世界的严重失衡被我们日常所感受到的,就是弥漫于现代人身上那要命的焦虑、空虚、仇恨、和忧郁。

  人是不能长久的承受住这种来自无意识的诅咒的,生物有机体的自我保护本能会自动为人谋求自救之道。当然,自救并不总是成功的。这种自救之道通常误入歧途地表现为两种方式:

  1 消除自我。将自我融入于一个外部世界的庞大的集体性存在中,并集体性地将焦虑投射到被“集体”设定为“敌人”的东西的身上,以图避免因自我的心理失衡所带来的自我毁灭。它常常表现为狂热地投入一场迫害“异类”的群众运动中去,并在这个无差别的集体镜像中,获得一种狄奥尼修斯般的陶醉感,以弥合自我所不能承受的心理诸元素间的分裂。也就是说,这一解决之道的本质就是委身于一种集体性的精神分裂来替代个人的精神分裂。

  2 自我神化。把自己塑造成一个担负着天命的先知或圣人,妄想自己无所不能。并借着某种对被设定为“异端”的东西的攻击和毁灭,来获得一种被妄想出来的庞大感。也就是说,这种自我神化是建立在这样的基础上的:通过极度地自恋与极度地藐视他人的存在,来确立自己妄想出来的神明般庞大的自我感,从而弥合个人所承受不了的精神分裂。这第二种解决之道的本质就是让整个自我扮演这场精神分裂中的优势一方,来免除精神分裂所带来的痛苦。

  上述两种误入歧途的解决之道也分别表现为正面和负面的两种结局。

  1 消除自我的两种结局:正如我们在生活中最经常看见的那样,生命个体把自己交给了集体,成为一个作为集体之一份子的存在物。当这个集体代表着“进步”的、“道德”的势力的时候,个体也因此是“进步”的、“道德”的。个体甚至还可能成为英雄人物(如雷锋等),这就是正面的结局。但一旦个体所归附的集体不再“进步”与“道德”的时候,那么所依附在它身上的生命个体也概难免陷于集体性的败坏。这就是为什么现今中国的官场或利益集团内部的腐败通常是“一窝烂”的原因。一个只能作为集体性存在物的人是不能具有出于个人人格的道德决断力的。

  2 自我神化的两种结局:当一个有着自我神化气质的人(他们通常处于社会的边缘状态)的攻击性与表演性表现正好满足了某种被压抑的社会心理的时候,这个自我神化的人就很容易被人们戏剧般地视为偶像,而通过崇拜向其投射“超我”。而这就为这个具有自我神化气质的人跻身“领袖”之列制造了可能性。这个人物因为被当作了偶像,他那狂妄的攻击性与表演性对他而言不再是一个不利因素,而成了可以大加利用的条件。这个人物不需要使自己成为一个“好人”、一个完整的人,他只要能攻击、能作秀,且将攻击和作秀的技巧发挥到极至就可以功成名就。这种人在人群中所占比例不大,但他们对社会的影响力却是难以估量的。他们可以在特定历史时期成为对陈旧的社会体制摧毁者或新风尚的倡导者,从而有功于历史之进步。但他们也会成为一种破坏社会健康的一种力量,因为既然偏执和狂热恰恰是将他们推上成功的宝座的法宝,那么他们是一定要把偏执和狂热发展到极至的,直到自身被偏执和狂热所毁灭而后已。这种人如果当不上政治新秀,则会成为娱乐明星。

  当然,在现实生活中还有另一种人,他们在试图消除自我以融入一个强势集体的过程中失败了,他们被隔绝于社会强势集体之外,他们找不到一个集体认同感。他们曾经是社员、工人。随着社会变迁,他们失去了社员、工人的身份。作为替代,社会给他们了一个可能成为小老板的幻想。他们被抛掷在一个没有退路的只能以“成为老板”为赌注的的赌局里。他们中大多数是弱者,也就是说几乎没有靠自我神化而成为“领袖”的可能性。那么当他们一旦沦落为这场赌博的牺牲品时,他们又会怎样安顿自己的存在呢?

  假如他们的秉性不那么“老实”的话,他们会毫不犹豫地把自己的失败转化为仇视社会的行动,也就是让自己成为没有道德底线的“匪类”,那是他们维持自我的“正常”的唯一的出路。但如果他们内心的道德感甚至不给他们这唯一的出路,那么,他们会怎么样呢?

  他们只好独自地无保护地去承担起精神分裂的症状。他们会妄想出一个“神明”或“真理”,在无意识里,这代表着他们未能融入的强大集体,也代表着他们的“超我”。同时,他们也会妄想出一个“邪恶的敌人”,在无意识里,它意味着那些让自己受挫的因素,也象征着自我的失败。他们会这样妄想:是“邪恶的敌人”亵渎或危害了“神明”或“真理”。当然这其实是个隐喻,隐喻着他们失败在于自我和自己曾经拥有的身份感的断裂。他们无意识地要追究造成这种断裂的责任者。然而,由于责任者其实是社会,社会又是那么地庞大和抽象,是不可追究的,他们只好在无意识里通过妄想把这个责任者指派给具体的个人或人群。那么,剩下来的,就是怎么追究了。由于他们的自我是个失败者,这让追究变得没有力量。于是,妄想在这里又一次起作用了。他们会妄想自己被“神明”或“真理”赐予了使命,也就是去“惩罚”那些“邪恶的敌人”。并且,只有惩罚了“邪恶的敌人”,他们才是被“神明”或“真理”接纳的人,他们只有被“神明”或“真理”接纳,他们才能获得一个整全的自我感,才能重新缝合其自我的分裂。于是乎,发生邱兴华身上的一幕上演了:他们狂热地自命为“神明”或“真理”的代言人,对被视作“邪恶”的人进行肉体上的消灭。并且,绝不认为这是不道德的。相反他们认为这恰恰维护了“道德”。

  这一过程倘若发生在少数人身上,他们会被惊恐万状的社会视为“恶魔附体”或“精神分裂症”。但当消除自我融入集体与自我神化从而自我保全的手段遭遇到大规模的失败,以至于社会中的大多数人都只能选取精神分裂症式的解决之道时,“精神分裂症”这个词就不再适用了,我们通常会用另一个词去命名它———“法西斯主义”。

  也就是说,发生在邱兴华身上的事其实和发生在纳粹和红卫兵身上的其实是一回事,所不同的,后者集合成了一个新的集体,并投身于这个集体性症状从而妄想性地缝合了自我的分裂而已。而这种精神病产生的根源,就是我们所处时代的人类精神的象征性断裂在普遍地上演着,而我们又没有找到一个真正的解决之道。

  现代物质文明本身就是一种“精神分裂症”。我们大多数人没有成为邱兴华,只是因为我们大多数人恰巧选择了与邱兴华不同的精神病症状,或者选择了与邱兴华相同的症状而只因为人数众多,不被人们认为是“精神病”而已。